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上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拟通过我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23日16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我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对于推荐的项目,我厅将出具正式推荐函,并负责上报。
4.各重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等重大项目,对口处室:人才处,联系人:付野,联系电话:024-23983413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