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奖项范围
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及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
(5)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22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6)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不能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
(8)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二、推荐程序
1. 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和附件,请项目完成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同时将申报书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在7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
项目提交的申报书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申报时暂不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保留好原件,待项目确定获奖后,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原件及附件原件)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2022年6月25日前反馈拟申报人员名单,逾期不受理。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86110145
成果登记联系电话:83620617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俊华18340837680 冯浩东 15840923121
附件1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
附件2 申报书填写说明
附件3 相关材料
附件4-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