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第一批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第一批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第一批立项课题。
2.往年延期结项课题。
二、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电子版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与成果分开);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统一样式);
3.成果精华版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统一样式);
4.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1份;
5.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
注意: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上述材料须经过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结项汇总表》(加盖学院章),将电子版扫描后报送至指定邮箱,对于涉密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要求条件,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提交书面申请。
6.2021年第一批立项课题可延期一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7.课题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联系人:赵天达
联系电话:86110146
电子信箱:da655954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