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处 kjc.dmu.edu.cn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09:17 点击数: | 字号: 我要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名奖项范围

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 提名方式

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一有关规定。

(一)单位提名: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市最高科学技术奖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专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注重提名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二)专家提名:一个专家同年度提名项目不超过1个。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责任专家与市奖励办沟通,将签字后的提名专家申请表发送至dlskjjcgc@126.com。审核通过后,回复提名账号和密码,提名专家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市区域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二)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度市科技奖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3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

(四)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五)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做出科研贡献,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六)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四、提名程序

(一)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组织提名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各单位须按照《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名。

(三)提名书审核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提名书》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

(四)提名书提交

经公示审核没问题后,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在线提交提名书。

五、材料报送

(一)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以及择优排序的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

(二)提名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系统提交电子版,评审通过的项目纸质版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存档备查。

(三)公示证明电子版。内含全部提名项目(人选)的所有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请提名单位审核后存档备查。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上传。

(五)其他材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六、学校要求

1.请各位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反馈拟申报人员名单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7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86110145

附件:

1.https://kjj.dl.gov.cn/module/jslib/icons/word.png附件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函.docx

2.https://kjj.dl.gov.cn/module/jslib/icons/word.png附件2-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3.https://kjj.dl.gov.cn/module/jslib/icons/word.png附件3-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4.https://kjj.dl.gov.cn/module/jslib/icons/word.png附件4-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5.https://kjj.dl.gov.cn/module/jslib/icons/word.png附件5-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x

上一条:转发基金委关于征集2024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