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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19:42 点击数: | 字号: 我要打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统一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级别及经费

智库专项课题列入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 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立项后,首批拨付一半研究经费,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经费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二、选题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原则上须按原题申报,也可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行性强的咨政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条件及资格

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有省级及以上、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不含校际合作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结题要求

智库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结题条件如下:

1.提交1-2篇咨政建议(3000字以内)和课题研究报告(1.5-2字),研究成果至少1篇被联盟内参《高校智库成果要报》或他省级及以上内刊采用刊发,可申请结项合格。

2.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纳入有关决策或政策文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及在主流媒体刊发,可申请结项优秀。

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填写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智库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2.本次申报工作前期申报人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各单位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报送,以“智库专项课题+学院”命名。包括: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及pdf文件(以“选题指南序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名称”命名),由各学院统一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智库专项课题+学院”命名,加盖院印)报送至科技处邮箱,同时报送本人签字版个人承诺书。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联系人:赵天达

联系电话:86110146

电子邮箱:da655954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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