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2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结合两个通知要求,学校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种类别。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
二、申报内容: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 (见附件1) 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 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 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 其他类别不必标注。 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 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 研究报告、论文集等, 完成时限一般为 1~2年 。
三、申报条件: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获得第十三届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一等奖、第十届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的教师申报本项目,不占学校名额。(限报项以外的项目均需在汇总表里标注)
2.高校思政专项项目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专职辅导员、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处)、研究生工作部 (处、院)、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申请书的信息表中增加一项“申请人身份”。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违规申报,直接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4.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科技、社科等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 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申报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各高校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4.各申报单位要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签订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减少下一年度申报项目名额。
5.高校思政专项的结项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成果的鉴定和结项要求参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5)。
6.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
(1)电子版材料: 《申请书》(Word 版)、《活页》(Word 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申报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
(2)纸质版材料:《申报汇总表》(学院盖章)、《申请书》(本人签字)、《申报承诺书》(学院盖章本人签字)各1份,《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六、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人
1.申报截止时间:本年度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16:30, 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413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a655954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科技处赵老师电话:86110146、15940875250